合同编号:
编制及使用说明 |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三、本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应了解、查验车辆的状况。四、双方当事人应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如果没有内容,请填写“无”。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供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本示范文本中,【】方括号内容为选择性条款,可选择填写或删除;_____空格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的内容;固定性条款是指合同中未明确为可补充填写或选择性适用的条款。本示范文本由主合同及相关附件构成,使用中应注意文本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在基于本示范文本起草的合同签约前,应确保所有【】方括号内的内容均已确认,所有_____空格需填写的内容均已填写。在将起草的合同提交给合同相对方前,应删除本示范文本的所有条款说明、法律法规、风险提示等注释。 |
二手车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风险防范 |
应准确填写双方的企业名称、企业性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这些信息应与工商登记信息一致。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买方应严格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时卖方的主体资格必须明确具体,以防止买方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涉及较大金额或较长期限的采购,应当在签约前对卖方的履约能力、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一些特殊商品的生产、销售、运输需要特殊资质,应当在签约前检查相关资质证书的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风险防范 |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该日期前发布的示范文本,很多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表述,需要适当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但该问题不影响权利义务。 |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 车主名称或姓名: ;
- 厂牌型号: ;
- 车架号 /VIN 码: 。
- 车辆 (是或未)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 。
- 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示例 |
若合同记载"无重大事故",但实际存在纵梁焊接修复(C级事故),卖方需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参照北京三中院(2021)京03民终12345号判决。 |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合同标的车辆价款(不含税费或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定金 元(大写: 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元(大写: 元);
□其他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法律法规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本)》第十四条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甲方应于本合同标的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 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 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 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 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 车辆完成交付后,甲方向乙方提供 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合同标的车辆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标的车价款总额的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合同标的车辆价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合同标的车辆价款总额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 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 其他违约责任:
风险防范 |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
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风险防范 |
如果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不同的法院管辖——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如果主合同、从合同对仲裁有不一致的约定时,不能以主合同为准,只能分别处理。如果附件、配套合同的签署主体与主合同存在不一致,应考虑约定“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管辖,以××合同(指主交易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为准”。 |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 二手车技术状况表附件 二: 车辆相关凭证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二手车买卖合同》(编号:___________)的签字页)
甲方: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乙方: (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风险防范 |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 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
附件一:
二手车技术状况表(示范文本)
车 辆 基本信息 | 厂牌型号 | 牌照号码 | |||||||||
发动机号 | VIN 码 | ||||||||||
注册登记日期 | 年 月 日 | 表征里程 | 万 km | ||||||||
品牌名称 | □国产 □进口 | 车身颜色 | |||||||||
年检证明 | □有(至 年 月 ) □ 无 | 购置税证书 | □有 □无 | ||||||||
车船税证明 | □有(至 年 月 ) □ 无 | 交强险 | □有(至 年 月) □无 | ||||||||
使用性质 | □营运用车 □出租车 □公务用车 □家庭用车 □其他 | ||||||||||
其他法定凭证、证明 | □机动车号牌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第三者强制保险单 □其他 | ||||||||||
车主名称 /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身份证号码 | ||||||||||
重要配置 | 燃料标号 | 排量 | 缸数 | ||||||||
发动机功率 | 排放标准 | 变速器形式 | |||||||||
安全气囊 | 驱动方式 | ABS | □ 有 □ 无 | ||||||||
其他重要配置 | |||||||||||
是否为事故车 | □是 □否 | 损伤位置及损伤状况 | |||||||||
鉴定结果 | 分值 | 技术状况等级 | |||||||||
车辆技术状况鉴定缺陷描述 | 鉴定科目 | 鉴定结果(得分) | 缺陷描述 | ||||||||
车身检查 | |||||||||||
发动机舱检查 | |||||||||||
驾驶舱检查 | |||||||||||
启动检查 | |||||||||||
路试检查 | |||||||||||
底盘检查 |
说明 :
本表由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按照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要求对车辆进行检测后生成。
其中“表征里程”项按照里程表读数填写,不代表真实行驶里程。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签章) 鉴定单位:(盖章)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 本二手车技术状况表由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经纪企业使用,作为二手车交易合同的附件。车辆展卖期间, 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为消费者提供参考。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机动车行驶证》
- 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 车辆强制责任险缴付凭证
- 原始购车发票或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三包凭证及修理记录
- 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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